
泰国卫生精神司官员、专
家来我院考察及学术交流
泰国卫生精神司官员、专
家来我院考察及学术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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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、怎样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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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精神病人经门诊医师诊断,需要住院者,可由病人家属或单位护送人持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、门诊病历,陪同病人到住院部办理相关住院手续。病人到达住院部后,由住院部医护人员接待。护送人凭住院证预交一定的住院费用,并将盖章的住院证交给当班医师;自己妥善保存交费收据,以备出院时换取发票。护送人需仔细阅读医院的住院说明及治疗协议,若无异议,签字后生效。病人所带生活用品需经护士查看后,方可带入病房;多余的衣物、贵重物品及危险物品等不得携带入内。待病人进入病室后,有关知情人需向医师详细介绍病人病情变化情况,并留下具体的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。根据医护人员的安排,不需留陪的病人家属或单位护送人在办完上述住院手续后,即可离开医院。(杨笑时) |
| 2、病人入院前家属应做那些准备工作? |
一、家属需携带患者既往在本院或其它医院就诊的检查报告及病历,准备一定的住院费用。
二、选择具有护送能力的人员陪同病人入院,谨防途中发生意外。
三、病人的知情家属应陪同患者一同就诊,以便能够将患者的病情详细地提供给医院,协助医生及时准确地对患者作出诊断。
四、入院前除准备少量的日用品、衣物外,家属尽量劝病人将不必要的物品留在家中。严禁携带刀、剪、绳索、玻璃制品等危险物品入内。
五、如病人拒绝就诊,或有特殊病情,家属可先行与医院联系。医院可提供一定的指导、协助,也可提前作好接待患者的准备工作。(杨笑时) |
| 3、怎样办理精神病人的出院手续? |
精神病人在经过一定时间的住院治疗后,症状大部分改善,对自己的疾病有一定的自我认识能力,能够主动配合治疗,能够服从家属的管理。家属在征得主治医生的同意后,可在约定的时间内来院为病人办理出院手续。
办理出院手续时,先由主管医生下医嘱并开写出院带药处方,然后由护士送至财务科及相关各科室通知结帐。患者家属在财务科等待结帐后,持结帐单回病房告知当班医护人员。出院前医生要向患者及家属介绍出院后的注意事项,并解答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疑问。待家属确无疑问后,由护士帮助患者整理清点日用品并护送患者及家属离开病房。患者家属持出院结帐单带领患者离开病区。至此,出院手续办理完毕。(胡存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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